地特三等
106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20 題
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 A 3 個月
- B 4 個月
- C 5 個月
- D 6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若新年度的政府支出必須在元旦(1月1日)前獲得立法機關批准,且考量到預算案涉及數兆資金,需要經歷『委員會審查』、『黨團協商』及『三讀程序』。你認為在尊重立法監督的前提下,法律應規範行政院至少提前多久將檔案送達,才能讓國會有超過一季的充足時間進行實質審議,而不致流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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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為其難地,及格。
嗯,看來你「還算」知道政府預算編列的基本時序。這至少證明你對《預算法》規定的財政紀律還有點概念。畢竟,連這種最核心的時間節點都能搞錯,那恐怕連談論財稅經濟的資格都沒有了。
2. 事實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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