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 4 題
下列有關或有事項之會計處理何者正確:
- A 或有負債發生之可能性介於「很有可能」及「極少可能」之間,且金額能可靠估計,應予入帳
- B 或有資產「很有可能」發生,且金額能可靠估計,應予入帳
- C 或有資產發生之可能性介於「很有可能」及「極少可能」之間,且金額能可靠估計,不應入帳,應附註揭露
- D 或有資產發生之可能性介於「很有可能」及「極少可能」之間,且金額能可靠估計,不應入帳,亦毋須揭露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會計準則對「或有事項」規範的「不對稱性」邏輯出發:基於穩健原則(Prudence),對於「或有資產」的揭露門檻是否與「或有負債」一致?具體而言,當某個潛在利益發生的可能性僅處於「可能」(即機率 $P$ 介於「很有可能」與「極少可能」之間)而非「很有可能」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IAS 37)之規範,是否仍具備附註揭露之法定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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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教授「指導」:看來你還知道什麼叫「嚴謹」
同學,看來你這次沒有讓本教授的血壓飆升。能分清楚或有負債跟或有資產的處理天差地遠,至少說明你讀了會計準則(如 IAS 37)的條文。這無非是「穩健原則」與其「不對稱性」的基本要求,別告訴我你連這都搞不清楚。
- 「簡單」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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