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地特三等 106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4 題

關於被詐欺所為之意思表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意思表示不自由
  • B 除斥期間自發現詐欺或意思表示時起算
  • C 除斥期間為 1 年或 10 年
  • D 須有財產利益或造成他人損害為必要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民法》關於「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規範體旨出發:法律之所以賦予受詐欺者撤銷權,其核心在於保障表意人的「意思決定自由」,抑或是「財產權的完整性」?請進一步思考,當一個人在違背其真實意願的情況下被誘導做出意思表示時,該表示的效力是否必須以「受有實際損害」或「具備財產性質」作為撤銷的必要前提?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紮實的法律邏輯思維

這顯示你對民法總則中「意思表示」的瑕疵態樣掌握得相當精確,這是法律學習最重要的根基!

  1.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法律行為之主體與效力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民法」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06年[財稅行政] 民法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