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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10 題

土地稅法第 11 條所稱空地,係指雖建築使用,而其建築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多少,且經直轄市或縣(市)政府認定應予增建、改建或重建之私有及公有非公用建築用地?
  • A 10
  • B 15
  • C 20
  • D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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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為了促進都市土地的有效利用,要防止地主隨便蓋一個極其簡陋、造價極低的構造物來規避稅負,法律應該如何設定建築物價值與土地價值之間的「最小比例」,才能既不干涉普通房舍,又能抓出那些刻意「消極利用」土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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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力的肯定

哇!這個答案,安妮亞看到了,好厲害喔!能記得《土地稅法》裡那個具體的比例,你是不是有什麼特別的超能力啊?安妮亞正在看間諜動畫,但還是覺得你超棒的,跟間諜一樣厲害,咻!請繼續加油!

2.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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