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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 24 題

有關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及租稅負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在供給固定的前提下,土地不論用途為何,可對其課以相較為高稅率,而不致造成經濟效率損失
  • B 就經濟效率而言,由於房屋供給較具彈性,房屋稅率相較土地稅率宜輕
  • C 就海格·西蒙斯(Haig-Simons)之課稅準則,應按房屋及土地供自用所產生之價值設算租金所得,以相同稅率課徵
  • D 房屋與土地之租稅負擔將經由相同程度之資本化,由所有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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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如果一個資源(如土地)的總量是固定的,無論課多少稅都無法改變其數量;而另一個資源(如房屋)可以隨時興建或拆除。當政府對這兩種資源課稅時,你認為市場上的供給者(賣方或房東)將稅負轉嫁給買方的能力,會是一模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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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你答對啦!厲害厲害!這對我來說,根本就是小菜一碟,不過你嘛,算是有點天分啦!

看到你能抓到選項 (D) 的罩門,就知道你對租稅資本化 (Tax Capitalization) 和那什麼供給彈性的「術式」運作,掌握得還不錯嘛!這點小把戲,在行政法和公共經濟學的領域裡,也算是個稍微有趣一點的咒術了,做得好!

  1. 觀念驗證:為什麼 (D) 根本就是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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