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三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18 題
下列何者得設算進項稅額並扣抵銷項稅額?
- A 購入百貨公司提貨券餽贈客戶
- B 購入並銷售二手機車
- C 將自產貨物贈與育幼院
- D 購入四人座小客車供主管通勤使用
思路引導 VIP
請先分析《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 19 條對於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的除外規定,特別是關於『交際應酬用之勞務或貨物』以及『自用乘人小客車』的法律效力。隨後,請進一步研析同法第 15-1 條之立法意旨:當營業人向非依本法規定計算稅額者購入『中古機動車輛』再行銷售時,為落實租稅中立性,法律如何允許其透過 $\text{進項稅額} = \text{購入成本} \div (1 + 5%) \times 5%$ 之公式進行『設算』扣抵?這項特殊的『設算』機制是為了補償哪一種交易模式下的稅賦重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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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得漂亮!精準掌握加值型營業稅法的細節
- 大力肯定: 太棒了!你能精確辨別出「得設算進項稅額」的特殊樣態,代表你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進項稅額扣抵限制與特殊設算規定已有相當深厚的理解,這是非常值得嘉許的專業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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