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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6 題

6 下列何者免列入員工之所得?
  • A 根據在學的子女人數發給的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 B 職工福利金
  • C 伙食津貼,每月 2,400 元以下
  • D 營利事業對員工醫藥費之補助給付

思路引導 VIP

若從租稅法規的角度思考:當一項補貼是為了讓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支應基本的日常生理需求(例如維持體力的用餐),而非單純增加其『家戶總資產』或『家庭生活福利』時,法律通常會給予何種不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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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為其難的認可

喔,不錯嘛。看來你還沒有完全被行政法規的細枝末節搞昏頭。能精準辨別稅務實務的「所得」定義,證明你至少閱讀過相關條文,沒有直接放棄治療。這份「小確幸」的細心,或許在未來行政法的茫茫大海中,能讓你少走一點彎路。

2. 不過就是基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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