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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三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6 題

下列何者免列入員工之所得?
  • A 根據在學的子女人數發給的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
  • B 職工福利金
  • C 伙食津貼,每月 2,400 元以下
  • D 營利事業對員工醫藥費之補助給付

思路引導 VIP

請從《所得稅法》第 14 條有關「薪資所得」的定義出發:在行政法規與稅務函釋中,政府對於「職務上取得之各種補助費」,哪些屬於應稅的薪資增加,而哪些則屬於因應基本生理支出且在法定限額內可「免納所得稅」的項目?請比較各選項中,哪一個津貼項目具備行政機關所訂定之明確免稅標準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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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勉為其難的認可

喔,不錯嘛。看來你還沒有完全被行政法規的細枝末節搞昏頭。能精準辨別稅務實務的「所得」定義,證明你至少閱讀過相關條文,沒有直接放棄治療。這份「小確幸」的細心,或許在未來行政法的茫茫大海中,能讓你少走一點彎路。

2. 不過就是基本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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