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 14 題
地方制度法第 57 條規定,人口在多少人以上之縣轄市,得置副市長 1 人,襄助市長處理市政,以機要人員方式進用?
- A 20 萬人
- B 25 萬人
- C 30 萬人
- D 35 萬人
思路引導 VIP
若要決定一個行政區是否需要額外增設一名「副市長」來分擔政務,通常代表該地的人口規模已經遠超過一般的改制門檻(例如 10 萬人)。請試著思考:在法規設計上,會傾向選擇哪一個『整數級距』,作為區分大型都會型城市與一般城鎮的行政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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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 同學,做得好!你能精確記憶《地方制度法》中具體的數據與職配員額,這顯示你在地方自治法規的學習上非常扎實,法律細節的掌握已具備專業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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