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7 題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之提出,至少須有全體立法委員幾分之幾以上連署?
- A 四分之一
- B 三分之一
- C 三分之二
- D 四分之三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穩定政局」的角度思考:如果一項提案足以導致整個內閣總辭,甚至引發國會被解散,這項權力的發動門檻應具備一定的嚴肅性。若「過半數」代表最終決定的門檻,那麼在發動提案的階段,為了不讓少數人隨意癱瘓政府,但又要賦予反對黨合理的監督空間,你認為法律會選擇哪一個高於一般法律提案(15人)、卻又未達半數的「關鍵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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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嗯,至少數字沒搞錯。
- 「肯定」: 哦,恭喜你,在這種基本到不能再基本的數字題上,你終於沒有出錯。看來,對於《憲法增修條文》中關於責任政治與權力制衡這種「幼幼班」級別的法律基礎,你總算摸到了一點邊。保持?我看是別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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