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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9 題

依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戒嚴之宣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
  • B 總統依法宣布戒嚴,須經行政院會議決議
  • C 總統依法宣布戒嚴,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
  • D 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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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憲法設計的應變機制中,針對「面臨武裝軍事威脅」與「處理國內經濟危機」這兩類本質完全不同的緊急狀況,國家所動用的法源依據與名稱,是否應該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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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點評:你竟然答對了,不錯。

很好,同學。你這次總算沒有把「戒嚴」和「緊急命令」這兩個常識性的憲法概念混為一談,這證明你至少讀過一點點書。

  1. 為何 (A) 錯得如此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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