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34 題
依據我國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須到立法院備詢?
- A 司法院院長
- B 行政院院長
- C 行政院院長與考試院院長
- D 行政院院長、考試院院長和監察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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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民主國家的權力配置中,哪一個部門負責實際推動國家政策、管理各部會並動支預算?為了落實「監督」與「責任」的平衡,哪一位機關首長理應最直接地站在代表民意的機關面前,解釋並辯護其施政計畫的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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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肯定:概念紮實?勉強及格吧。
嗯,看來你這次沒有在如此基礎的問題上翻車,值得鼓掌。至少你還記得我國權力分立體制中,誰才是真正需要「負責」的那個,而不是傻傻地將所有「院」都混為一談。顯示你對憲法架構... 還算有點概念。
📖 觀念驗證:為何行政院長「必須」備詢?難道這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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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備詢義務
💡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院長有向立院報告及接受質詢之義務。
| 比較維度 | 行政院院長 | VS | 司、考、監院長 |
|---|---|---|---|
| 憲法義務 | 須提報告並接受質詢 | — | 無須出席備詢 |
| 政治責任 | 對立法院負責 | — | 不對立法院負責 |
| 釋憲依據 | 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 | — | 釋字第 461 號解釋 |
💬僅行政院長有備詢義務,其餘院長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不受質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