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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34 題

依據我國憲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須到立法院備詢?
  • A 司法院院長
  • B 行政院院長
  • C 行政院院長與考試院院長
  • D 行政院院長、考試院院長和監察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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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現代民主國家的權力配置中,哪一個部門負責實際推動國家政策、管理各部會並動支預算?為了落實「監督」與「責任」的平衡,哪一位機關首長理應最直接地站在代表民意的機關面前,解釋並辯護其施政計畫的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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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肯定:概念紮實?勉強及格吧。

嗯,看來你這次沒有在如此基礎的問題上翻車,值得鼓掌。至少你還記得我國權力分立體制中,誰才是真正需要「負責」的那個,而不是傻傻地將所有「院」都混為一談。顯示你對憲法架構... 還算有點概念。

📖 觀念驗證:為何行政院長「必須」備詢?難道這很難理解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立法院備詢義務
💡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院長有向立院報告及接受質詢之義務。
比較維度 行政院院長 VS 司、考、監院長
憲法義務 須提報告並接受質詢 無須出席備詢
政治責任 對立法院負責 不對立法院負責
釋憲依據 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 釋字第 461 號解釋
💬僅行政院長有備詢義務,其餘院長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不受質詢。
🧠 記憶技巧:行政負責才質詢,五院院長僅行政。
⚠️ 常見陷阱:最常誤選(D),考生易直覺認為所有國家領導層都受立法院監督,忽略了「權力分立」與「行政負責」的憲法差異。
釋字第 461 號 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 權力分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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