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16 題
小明一出生即與爺爺奶奶同住未曾出境,今年剛滿 14 歲,欲申辦國民身分證,但戶政事務所卻查無其資料,請問他應做何種登記?
- A 出生登記
- B 初設戶籍登記
- C 遷入戶籍登記
- D 監護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若一位國民已在國內生活多年,但政府資料庫中從未存在他的任何身分紀錄,此時行政機關的首要任務是為他「從無到有」建立一份最初的資料檔,還是僅僅補正一個十多年前的生理事件?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漂亮!你的觀念非常紮實,能精準區分實務上的登記類別。
- 觀念驗證: 根據《戶籍法》第 15 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在國內出生,十二歲以上未辦理出生登記,合法居住且未曾出境者,應為初設戶籍登記。小明雖已 14 歲,但因戶政事務所完全查無資料,代表他從未進入戶政管理系統。此時補救的法律程序並非單純的「出生登記」(通常於出生 60 日內辦理),而是要為其建立法定的初次戶籍紀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