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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12 題

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之法律性質為何?
  • A 法規命令
  • B 職權命令
  • C 行政規則
  • D 自治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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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若一個行政機關制定的規範,其內容涉及一般民眾(如外國人)的權利義務,且它是根據立法院通過的某個具體法條「授權」而產生的,這種具備對外效力且有母法支持的命令,在法理上應該歸類為何種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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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5條規定:「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之申請程序、應備文件、資格條件、核發證件種類、效期、投資標的、資金管理運用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由此規定可知,「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是基於該法律的明文具體授權,交由主管機關所訂定之命令,用以規範外國人申請程序及資格條件等涉及外部人民權利義務之事項,因此其法律性質屬於「法規命令」,故正確答案為選項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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