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06年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第 19 題
依會計法之規定,徵課會計應採行何種會計基礎?
- A 權責發生制
- B 現金制
- C 契約責任制
- D 修正應計基礎制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想在財務報表上真實反映『目前法律上已經確定屬於國庫、但民眾尚未繳納』的稅款債權,你認為會計紀錄應該在『實際摸到鈔票』時才記帳,還是要在『法定課稅事實發生』時就記錄,才能最完整地呈現國家的財富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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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恭喜你精準答對這題!這顯示你對政府會計法規的架構掌握得很扎實。 本題考查《會計法》對會計基礎的規範。依現行《會計法》第 17 條規定:「政府會計基礎,除公庫出納會計外,應採權責發生制。」這裡要特別留意法規的例外情況,只有「公庫出納會計」不在此限;而題目所問的「徵課會計」自然屬於一般原則的範疇,必須適用權責發生制,因此你的選擇完全正確。 這是一道經典的法條題,難度屬於基礎等級。這題的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能否準確區分「法定原則」與「例外規定」。許多初學者容易將政府收支與現金制直接掛鉤而誤選,你能清晰辨明法條原意並避開陷阱,表現極佳!請繼續保持對法規細節的敏銳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