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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06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2 題

李君已成年,未婚,名下僅有一屋,位於臺北市,該屋現值為 100 萬元,市價為 200 萬元,本年度供本人實際居住使用,無出租使用,請問本年度應納房屋稅額若干?
  • A 1 萬 2 千元
  • B 1 萬 5 千元
  • C 2 萬 4 千元
  • D 3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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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計算一項不動產稅捐,你認為政府會以民眾交易的「市場變動價格」作為計算基準,還是以官方每年「評定的價值」為準?此外,當一間房屋是用來『居住安生』而非『出租獲利』時,法律通常會給予較高還是較低的優惠稅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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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這展現了你對租稅法規細節的精準掌握。

  1. 觀念驗證
    • 課稅基礎:房屋稅是以「房屋現值」作為稅基,而非市價。本題應以 100 萬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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