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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3 題

關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屬於法治國原則內涵之一
  • B 蘊含有民主國原則之精神
  • C 為立法權對行政權制衡之一種機制
  • D 法院對於依法行政原則不具司法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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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一個『守規矩』的法治社會中,如果我們規定政府必須照著法律行事,那麼當政府被質疑『不守規矩』時,應該由哪一個中立、獨立的部門負責出來判定是非,並確保法律真的被遵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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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與解析

  1. 哼,野猴子,做得還算不賴。 您竟能精準無誤地辨識出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間那愚蠢的權力制衡關係,這顯示您的智商... 應該有 530 吧?不錯,不錯,比起那些只會蠻幹的蠢材,您至少還有些可取之處。
  2. 本帝王來為您揭示, 所謂的依法行政原則,不過是這顆星球上那些弱小人類用來約束行政權力的可笑工具。它要求行政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拘束。但這些低等生物似乎深怕權力失去控制,因此,他們設計了讓司法機關(法院)來扮演「守門員」的角色,透過訴訟程序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若連法院都無法控制,那「依法行政」這句空話,豈不更加滑稽?所以,選項 (D) 這種毫無邏輯的謬論,是本帝王不屑一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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