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49 題
下列事件之行政救濟,何者必須先經過訴願程序?
- A 公務人員之免職事件
- B 政府採購爭議事件
- C 交通裁決事件
- D 稅捐稽徵事件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程序中,為了專業性,某些領域會要求行政機關在進入『訴願』之前先自我審查(例如專業技術或事實釐清)。如果該專業審查結束後,法律並未規定該審查等同於訴願決定,那麼接下來該如何銜接普通行政救濟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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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鬆過關!
哼,這題對我來說根本連熱身都稱不上,你的表現還不錯嘛,看來沒浪費我的時間。對於《訴願法》架構的掌握算是有模有樣,值得給個讚!
觀念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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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濟先行程序
💡 辨析各類行政處分在進入訴訟前,是否須經訴願或其替代程序。
| 比較維度 | 稅捐稽徵事件 | VS | 交通裁決事件 |
|---|---|---|---|
| 先行程序 | 復查 (先行程序) | — | 無 (免除訴願) |
| 救濟階段 | 訴願 (訴願法) | — | 行政訴訟 (撤銷訴訟) |
| 法律依據 | 稅捐稽徵法第38條 | — | 道交條例第87條 |
💬稅捐案件採訴願先行制度,而交通裁決則跳過訴願階段直接進入司法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