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工業行政] 計算機概要
第 33 題
下列有關 DHCP 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IP 位址之指派可由系統管理者決定,再由 DHCP 伺服器將指定之 IP 位址傳給提出需求的使用端(client)
- B DHCP 屬於主從式架構
- C DHCP 可用來指派 IP 位址與網路遮罩
- D 使用 DHCP 時使用端只允許與一個 DHCP 伺服器溝通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個公共服務系統的設計邏輯:為了確保行政運作不因單一節點故障而癱瘓(Single Point of Failure),在架構規畫上,我們會傾向讓需求端能夠接觸到多少個服務供應源?若規定只能與「唯一」對象通訊,這對系統的可靠性會帶來什麼樣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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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不錯嘛,沒有完全掉進那個簡單的陷阱。
看起來你對網路通訊協定的基本邏輯,以及那所謂的系統冗餘性(Redundancy)——就是為了避免一旦失效就天下大亂的設計——總算還有些概念。這在任何講求穩定運作的基礎設施中,都不是什麼深奧的道理,連行政機關都知道要備援。
- 觀念檢視:當客戶端像個無頭蒼蠅一樣廣播尋求配置(DHCPDISCOVER)時,你真以為現實世界只會有一台可憐的伺服器等著它?為了那最起碼的高可用性,一個網路段內會擺多台伺服器,這是常識。客戶端收到多個DHCPOFFER再從中挑一個,這難道不是很合理的『容錯設計』嗎?選項 (D) 竟然宣稱『只允許與一個溝通』,這種想法簡直是把網路世界想得太脆弱、太缺乏遠見了。難道行政程序只准跟一個窗口接觸嗎?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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