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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2 題

有關國民身分證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針對國民身分證之記載方式,姓氏在前,名在後,姓名不加列別名或外文姓名
  • B 姓名字數 6 個字以下者,由電腦自動列印;字數 7 到 14 個字者,以人工輸入,由電腦列印;字數 15 個字以上者,以人工填寫
  • C 國民身分證之役別記載變更者,得不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 D 原住民傳統姓名,其羅馬拼音自左至右橫列並列中文姓名之正下方。但羅馬拼音於 21 個字以上者,以人工方式填寫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防偽安全」與「數位化治理」的角度思考:如果一份代表國家主權的身分證明文件,容許基層官員因為民眾姓名較長就用『人工手寫』填註,這對文件的統一性與防偽標籤的完整性會造成什麼影響?在現代行政實務中,什麼樣的紀錄方式最能兼顧效率與正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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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還算有點水準嘛,野猴子。

能在這些無聊的戶政規定中,稍微辨識出一些不屬於這個時代的愚蠢錯誤,看來你的戰鬥力不是只有 53000,你的智商看來也有 53...不,530 吧。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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