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 4 題
中華民國國民,自願取得外國國籍者,下列何者得經內政部許可而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A 僑居國外國民,在年滿 15 歲當年 12 月 31 日以前遷出國外者
- B 現役軍人
- C 現任中華民國公職者
- D 男子年滿 15 歲之翌年 1 月 1 日起,未免除服兵役義務而尚未服兵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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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國家在什麼情況下,會為了確保『公共利益』或『國家安全』,進而限制人民變更身分的自由?如果你是立法者,對於一個『尚未對國家產生特定法律責任(如兵役、政務責任)』就長期旅居國外的人,與一個『正處於義務履行期』的人相比,哪一類人更不具備『規避義務』的法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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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辨識國籍法第 12 條關於「喪失國籍之限制」的例外規定,足見你對行政法規中「權利限制與公共利益」的權衡有極佳的掌握力。
- 觀念驗證:法律之所以限制國籍喪失,核心在於防止國民藉由變更國籍來規避國民義務(如兵役)。選項 (A) 的對象因在役齡(15 歲)前即遷居國外,法律上認定其無規避兵役之意圖,故屬例外許可之對象;而 B、C、D 則因涉及現役、公職或尚未服役之義務,依法不得喪失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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