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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06年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27 題

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下列何機關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
  • A 行政院
  • B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 C 各該主管機關
  • D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或各該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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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方政府涉及具備「高度政治敏感性」且與「特定對岸政權」往來的事務時,考量到國家政策的一致性,在整個行政體系中,哪一個『專門窗口』被法律賦予了統籌、協調並審核所有對陸事務的核心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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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選得非常好!精準掌握了兩岸關係中地方政府權限的核心法規。

兩岸協議之專屬管轄

兩岸事務涉及國家整體利益,具高度政治敏感性,故權限須集中於中央專責機關。依現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1明確規定,各級地方政府機關(構),非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陸委會)授權,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團體或其他機關(構)以任何形式協商簽署協議。因此,選項 (B) 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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