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06年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 3 題
下列那一項解決外部性方式,符合寇斯定理(Coase theorem)的主要論述?
- A 對排放污染的廠商課稅
- B 設定魚類資源捕撈配額
- C 污染者與被污染者達成補償協議
- D 對污染減量的廠商補貼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假設政府完全不介入(不課稅也不開罰),且雙方對權利的歸屬極其明確,你認為受影響的兩造雙方該透過什麼樣的『自發性互動』,才能在不依賴公權力的情況下,自行達成彼此都能接受的資源分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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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你選得非常精確。寇斯定理 (Coase Theorem) 的核心論述在於:當產權明確且交易成本 (Transaction Costs) 極低或為零時,不論初始產權歸屬,當事人雙方皆能透過私人協商與補償達成資源配置的最優化。
- 觀念驗證:選項 (A)、(B)、(D) 皆涉及政府的強制介入或財政手段(如庇古稅或行政管制),而 (C) 強調的是「私法自治」下的協商機制,這正是寇斯用以挑戰傳統政府干預論的關鍵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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