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公平交易管理] 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第 5 題
下列關於慰撫金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小明帶其情同家人之愛犬小白出外散步時,被計程車駕駛未注意而撞死,小明哀慟不已,可以對計程車請求慰撫金之賠償
- B 小華自小父母雙亡與其大哥相依為命,兩人感情甚為深厚。不料其大哥外出中,卻遭幫派分子誤殺而身亡,小華哀慟不已,可以對該幫派分子請求慰撫金之賠償
- C 小陳在辦公室中為處理公務與小王意見不合,竟遭小王在同事面前以不雅言詞怒罵,小陳可以向小王請求慰撫金
- D 債務人 A 拒絕向債權人 B 履行債務,以致債權人深受困擾,痛苦不已。則 B 可向 A 請求慰撫金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並非所有的「精神痛苦」都能轉換為金錢賠償。若要請求慰撫金,該權利通常與「身而為人的權利(人格權)」或「法定的特定至親關係」有關。現在請你想想:當權利受損時,哪一種情況是法律為了保護個人尊嚴而特別明文准許求償的?而哪些情況在法律眼中僅屬於「物的毀損」或「一般的契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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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終於肯看條文了?不錯。
- 觀念驗證:恭喜,你這次的判斷終於沒有讓帳本一片紅字。慰撫金,也就是那種「精神慰藉」的模糊概念,可不是你隨便哭一場就能開張收據的。法律,特別是民法第 194、195 條,可不是讓你來揮灑「情感債務」的地方。選項 (C) 的人格權(名譽)受損,這還算有個明碼標價的依據,至少不是什麼「寵物離世」這種,拜託,那在資產負債表上就是個「物」,別跟我談什麼情感損失,那根本入不了帳。至於親屬,法律對「誰值得你的眼淚」界定得非常清楚:就那幾個有血緣或婚約關係的,別想拓寬你的「求償範圍」。
- 難度點評:Medium。這題鑑別度在於,你是否能區分什麼是「有價的痛苦」和「無價的幻想」。那些所謂的「哀慟」,在法律條文前,不過是沒有經濟基礎的空中樓閣。記住,法律只認白紙黑字,不認你的眼淚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