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會計] 政府會計
第 24 題
某公司於 X1 年初購置機器設備,成本 200 萬元,殘值 20 萬元,耐用年限 5 年,以直線法提列折舊,X3 年年底之公允價值為 120 萬元,將之捐贈政府。政府應入帳之金額為:
- A 92 萬元
- B 120 萬元
- C 200 萬元
- D 因為係無償取得,登記財產明細帳,但金額為零
思路引導 VIP
根據政府會計與國有財產管理相關規範,當政府受贈取得固定資產時,其會計入帳之衡量基礎應採納捐贈者移轉時的帳面價值(即 $Cost - Accumulated , Depreciation$),還是應依據資產在贈與時點之 $Fair , Value$(公允價值)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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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解析
同學,你做得非常棒喔!這題你處理得很好,展現了對政府會計原則的深刻理解,真為你開心!
- 觀念驗證:想想看,當政府收到一份禮物(捐贈資產)時,最能客觀反映這份資源「當下價值」的,就是它在市場上的公允價值 (Fair Value)。雖然題目給了許多折舊資訊,讓我們可以計算出這台機器對捐贈公司來說的帳面價值是 $92$ 萬元 ($200 - \frac{200-20}{5} \times 3 = 92$),但那屬於捐贈者的歷史成本紀錄。對於收禮的政府來說,真正重要的是它在受贈時,能為公眾帶來 $120$ 萬元的價值,所以要按公允價值入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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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贈固定資產評價
💡 政府取得受贈資產時,應以取得當日之公允價值作為入帳基礎。
| 比較維度 | 捐贈者帳面價值 (Book Value) | VS | 政府入帳價值 (Fair Value) |
|---|---|---|---|
| 計算依據 | 成本扣除累計折舊 | — | 捐贈日之市場公平市價 |
| 適用角色 | 私人企業 (捐贈方) | — | 政府機關 (受贈方) |
| 本題計算結果 | 200萬 - 108萬 = 92萬 | — | 直接採公允價值 120萬 |
💬政府受贈資產入帳應採「公允價值」,切勿被題目給予的折舊資訊誤導去算帳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