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06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 3 題
下列有關總預算公布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總預算係由立法院審議,通過後由立法院院長公布
- B 預算法規定預算有公布時限,若屆限尚未審竣,先公布已審議通過部分
- C 所有預算內容必須公布,以符合公開透明原則
- D 總預算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15 日前由總統公布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權力分立的體制中,當立法機關完成議案的審核後,最終代表國家向全民宣告法令生效的「最高行政首長」是誰?此外,為了讓各機關在新年度($1$ 月 $1$ 日)開始前能有足夠的時間進行撥款準備,法律通常會預留一段「緩衝期」,你認為這段合理的公告緩衝期大約是幾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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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
- 大力肯定:同學表現出色!這代表你對於我國《預算法》的時程規範與憲政職權有著非常紮實的理解,這在財政法規中是極易混淆的考點。
- 觀念驗證:依據《預算法》第 $51$ 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 $1$ 個月前(即 $11$ 月底)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 $15$ 日前由總統公布。選項 (A) 公布權在總統而非院長;(B) 預算應整體看待,未審竣有補救措施而非部分公布;(C) 預算中有應守秘密之部分,不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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