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申論題
106年
[法律廉政]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三 題
三、公務員對長官有服從義務,但對於「違法」的職務指派,應為如何處理?有關公務員法令,有如何之規定?(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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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核心在於考驗考生對《公務員服務法》第3條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7條「違法命令處理機制」的熟稔度。答題時應依序點出「服從原則」、「報告義務」、「書面下達與責任歸屬」、「請求書面與視為撤回」,最後強調「違反刑事法律絕對拒絕」之例外,展現法規適用的完整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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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公務員於行政體系中基於科層體制,對長官之職務指派負有服從義務以維持行政效率;然為落實「依法行政」原則並保護公務員免受不法牽連,針對「違法命令」之處理,《公務員服務法》與《公務人員保障法》明定報告、書面確認及拒絕服從等相關程序。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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