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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申論題 106年 [環保行政] 環保行政學

第 一 題

📖 題組:
四、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調適政策 (二)褐地(棕地)再利用(Brownfield Redevelopment) (三)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 (四)環境講習 (五)限塑政策
📝 此題為申論題,共 5 小題

小題 (一)

調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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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調適政策」,應立刻聯想到氣候變遷領域中與「減緩(Mitigation)」齊名的「調適(Adaptation)」。作答時務必點出其核心目的(降低衝擊、提升韌性),並結合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及實務推動案例(如海綿城市、耐候農業)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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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適政策」(Adaptation Policy)係指為因應氣候變遷所帶來之實際或預期衝擊,透過法制、工程、科技及社會行為等手段,調整自然與人類系統,以減輕危害或利用潛在有利情勢之政策與策略。不同於「減緩」側重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調適」著重於與氣候變遷共存。 我國法規依據為《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三章「氣候變遷調適」專章,明定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其政策特徵與管理要項包含: (1) 風險與脆弱度評估:建置氣候變遷科學推估與氣候風險資訊,評估各領域之衝擊。

小題 (二)

褐地(棕地)再利用(Brownfield Re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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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褐地再利用」,應立即聯想到「受污染閒置土地的活化」。解題需先給予精確定義,接著務必連結台灣的母法《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最後從實務面補充其對於都市更新、減少綠地開發及循環經濟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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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褐地(棕地)再利用(Brownfield Redevelopment)」指針對過去曾作為工業或商業使用,因已受或疑似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導致閒置、荒廢或低度利用的土地,經過污染整治與復育後,重新開發並賦予新用途之過程。 特徵與管理要項包含: (1) 法規依據:在我國主要受《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範,褐地須完成污染調查、整治或健康風險評估,並經環保機關解除列管後,方可進行後續開發。

小題 (三)

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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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應直覺連結至母法《氣候變遷因應法》(原溫管法),並點出其為落實「MRV機制(盤查、報告、查驗)」的核心資訊系統。論述時需強調此平台收集的數據,是後續國家推動「碳定價(碳費徵收)」與「總量管制」的政策與法制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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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溫室氣體登錄平台」指環境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所建置之國家級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管理與申報系統。 其特徵與實務應用包含: (1) 法規授權與強制性: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1條,經環境部公告應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如發電業、大型製造業等),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盤查,並將資料上傳至該平台登錄。

小題 (四)

環境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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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環境講習」,首先應聯想母法《環境教育法》與相關環保法規的裁處機制。作答時需點出其定義(針對環保違規者強制施以教育)、目的(導正觀念、預防再犯),並結合「從消極處罰到積極教育」的政策實務意涵來提升論述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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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講習」係指依據《環境教育法》及其子法《環境講習執行辦法》之規定,針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如《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等)且經裁處一定額度罰鍰,或受停工、停業處分者,強制其接受一定時數之環境教育課程。 特徵與實務推動面向包含: (1) 法制面:將環境教育與行政裁罰結合,強制要求違法者(包含自然人、法人之負責人或環境權責人員)必須接受 1 至 8 小時不等之講習,若拒不接受或時數不足,主管機關可依法連續處以怠金。

小題 (五)

限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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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限塑政策」,應立刻聯想到《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的源頭減量精神與國際「全球塑膠公約」趨勢。作答時需點出定義,並涵蓋我國實務推動的四大面向(法制管制、經濟誘因、替代技術、社會宣導)與具體措施(如禁用一次用塑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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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政策」指政府為減緩塑膠廢棄物對環境生態與人體健康的危害,針對一次用塑膠產品(如塑膠袋、免洗餐具、吸管、飲料杯等)所採取之源頭減量及循環利用措施。 法規依據主要為《廢棄物清理法》第21條,授權環境部公告限制製造、輸入、販賣或使用之物品。其實務推動面向包含: (1) 法制管制面:採「循序漸進」原則擴大管制對象,如限制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內用禁用塑膠吸管及連鎖飲料店禁用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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