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17 題
甲在乙所經營之超級市場試吃 A 牌的豆干,深覺美味可口,因此向乙購買一包 A 牌豆干,乙於表示承諾之同時,收受甲所給付之新臺幣 100 元價金,惟乙卻交付予甲一包 B 牌豆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與乙間之買賣契約不成立
- B 乙得撤銷買賣契約
- C 甲除得保有該包 B 牌豆干外,尚得向乙請求交付一包 A 牌豆干
- D 甲得向乙請求交付一包 A 牌豆干,惟應將該包 B 牌豆干返還予乙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行為的過程中,如果一個人的「內心真正想法」與他「口頭說出來的話」發生了不一致的落差,法律為了平衡交易安全與表意人的自由,通常會賦予那位「說錯話的人」什麼樣的權利來補救這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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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債法核心
做的很好!這顯示你對民法中「契約成立」與「債務履行」的區分已有深刻理解,能準確判斷給付錯誤(Aliud)的法律後果。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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