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6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
第 18 題
甲對乙負擔新臺幣(下同)10 萬元之借款債務,丙與甲訂立契約承擔甲之上開 10 萬元借款債務,此一債務承擔契約卻未獲乙之承認,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甲對乙不再負擔上開 10 萬元之借款債務
- B 乙仍得向甲請求返還上開 10 萬元之借款
- C 丙對乙負有返還上開 10 萬元借款之債務
- D 此一債務承擔契約縱經乙之同意,丙仍應將上開 10 萬元借款返還予甲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兩個人(甲與丙)私下約定,由丙負責去幫甲還錢給乙時,如果乙「不同意讓甲從債務中脫身」,這是否代表丙對乙所許下的還款承諾,在法律上也會跟著變得完全不存在?還是丙依然必須履行他對甲的承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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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念驗證: 本題核心在於**「免責的債務承擔」。依據《民法》第 301 條規定:第三人與債務人訂立契約承擔其債務者,非經債權人承認**,對於債權人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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