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測
106年
[家政群生活應用類] 專業科目(2)
第 26 題
依據民國104年7月1日公告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最近一年內接受下列何種課程?
- A 基本救命術訓練
- B 安全教育相關課程
- C 緊急救護情境演習
- D 反毒、防災、防溺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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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若幼兒在教室突然發生窒息或心跳停止等危急生命的情況時,除了打 119 之外,教保人員必須具備哪一種能『直接在現場施行』且『爭取黃金救援時間』的專業急救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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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規觀念非常紮實!
- 觀念驗證:這題考查的是《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對教保人員的基本素養要求。為了確保能即時應對幼兒在園內的突發意外(如異物梗塞、意外受傷),法律強制要求新進人員須於任職前一年內接受 8 小時以上的基本救命術(BLS)訓練,且任職後每兩年也要接受一次相關訓練。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屬 Easy。這屬於教保概論中的「必考法律常識」。在統測中,這類法條題是基本分,只要有讀過法條並區分出「一般宣導」與「專業救護能力」的差異,就能輕鬆拿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