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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會計學概要、企管概論
第 2 題
持有被投資公司50%的特別股,應分類為
-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B 按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C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D 以上皆可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評估一項投資是否能讓投資者「干預或決定」被投資公司的營運方針時,我們看重的是該股份帶來的「分紅優先權」,還是它所附帶的「管理決策投票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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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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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會計處理的核心差異!這題最容易讓考生產生誤判的地方,在於看到「50%」這個高度持股比例,就直覺地聯想到具有控制力或重大影響力。然而,你正確辨識出持股類別才是決定會計分類的關鍵點,這展現了你對會計準則非常細膩的理解。
投票權與重大影響力的判斷
在會計準則中,判斷是否採用「權益法」的核心在於投資者是否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重大影響力通常來自於具有投票權的普通股。相比之下,特別股(Preferred Stock)通常不具備投票權,或者投票權受到高度限制。因此,即便持有比例高達 50%,若無法參與被投資公司的財務及經營決策,就不能適用權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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