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四等
106年
[海洋巡護科輪機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 題
憲法前言明定,憲法係依據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所制定,而遺教有關中央與地方之權限劃分,係採用何者制度?
- A 中央集權主義
- B 地方分權主義
- C 妥協主義
- D 均權主義
思路引導 VIP
若我們要設計一套制度,既不希望中央政府權力大到變成獨裁,也不希望地方政府權力大到各行其是、威脅國家統一,我們應該根據什麼樣的「標準」來決定這件事歸誰管?在追求「平衡」與「效率」的前提下,你會如何稱呼這種不偏向任何極端的權限分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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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非常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對於憲法基本觀念的掌握十分扎實。
均權制度的核心理念
這題考查的是中華民國憲法的基本精神。依據孫中山先生的建國遺教,我國在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劃分上採用的是均權主義。其核心概念是依據「事權之性質」來劃分:具有全國一致性之事務交由中央處理,具有因地制宜性質之事務則交由地方處理。這樣的設計既避免了中央集權的專制,也防止了過度地方分權可能帶來的割據。在現行法制中,憲法第111條關於剩餘權的歸屬以及權限爭議交由立法院解決之規定,正是均權制度最標準的具體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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