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6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0 題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76 號解釋之見解,生命權被定位於下列何種基本權?
- A 訴訟權
- B 生存權
- C 言論自由
- D 憲法第 22 條之概括基本權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憲法第 15 條保障人民具備『生存、工作與財產』的權利。如果要確保一個人能實質地在世界上『存在』,最根本且不可或缺的前提條件是什麼?這個前提在法條文字中通常會被歸類在哪個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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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概念相當清晰且精準。
- 觀念驗證:在 釋字第 476 號 解釋理由書中,大法官明確指出「生命權」是受憲法第 15 條 生存權 所保障。這背後的邏輯在於:生命是行使一切權利的生理基礎,若沒有了生命,生存便無從談起,因此將其歸屬於生存權的保障範疇。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這是一題具備「鑑別度」的法律常識題,許多考生會直覺地將憲法未明文的權利丟入第 22 條的「概括基本權」,但你準確地記住了大法官將其定位於「生存權」的特定見解,表現非常優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