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海巡三等 106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人民加入宗教團體,從事慈善服務工作,並擔任該團體之理事職務,並未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
  • A 宗教自由
  • B 集會自由
  • C 職業自由
  • D 一般行為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觀察題目中的關鍵動作:『加入團體』並『擔任職務』。這類行為通常具有長期性與穩定的組織結構。請思考:憲法中將『一群人為了特定目的在街頭暫時聚集』與『成立一個有章程、有職位且長期存在的組織』分別定義為不同的權利,這兩者的名稱差異為何?哪一個才符合題目的行為模式?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

  1.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結社」與「集會」的本質差異:
    • 結社自由:指人民為了特定目的,組成或加入具持續性組織性的團體(如題目的宗教團體)。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