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6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人民加入宗教團體,從事慈善服務工作,並擔任該團體之理事職務,並未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
- A 宗教自由
- B 集會自由
- C 職業自由
- D 一般行為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觀察題目中的關鍵動作:『加入團體』並『擔任職務』。這類行為通常具有長期性與穩定的組織結構。請思考:憲法中將『一群人為了特定目的在街頭暫時聚集』與『成立一個有章程、有職位且長期存在的組織』分別定義為不同的權利,這兩者的名稱差異為何?哪一個才符合題目的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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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觀念掌握得非常精準!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區分「結社」與「集會」的本質差異:
- 結社自由:指人民為了特定目的,組成或加入具持續性、組織性的團體(如題目的宗教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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