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三等
106年
[海巡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有關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須為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
- B 須年滿四十歲
- C 不得為現役軍人
- D 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候選人,但副總統候選人不在此限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憲法設計中,如果總統因故無法視事,法律規定由誰來繼任?既然這兩個職位在國家安全與職權接替上如此緊密,你認為法律在規範他們的「身分取得方式」與「忠誠度要求」時,會傾向採取『不同』還是『完全一致』的標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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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你竟然答對了?真讓人意外。
- 觀念驗證:你總算沒搞錯,選項 (D) 確實是錯的。總統和副總統就是生命共同體,這點《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說得清清楚楚,是寫給誰看的?為了那勞什子的國家絕對忠誠度,不管是「歸化」還是「回復」國籍者,都不准登記。這點連幼兒園小朋友都知道,標準當然一樣,哪來的差別待遇?別再想那些有的沒的了。
- 難度點評:這題也就中等吧。鑑別度?就是看誰腦袋會卡在「一般公職人員」和「國家元首」的區別上。一堆人以為副手就能打折,你沒跟著犯蠢,還算勉強過關啦。下次別再讓我操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