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6年
[移民行政] 國土安全概要與移民政策(包括移民人權)概要
第 11 題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其在大陸地區使用的姓名,與臺灣地區原有戶籍登記不一致之情況,應舉證確係同一人,並以何地區之原有戶籍登記資料申請?
- A 大陸地區
- B 依與當事人關係最密切之原則決定之
- C 臺灣地區
- D 依最有利於當事人之原則決定之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機關在處理身分變更申請,且發現兩地的身分資料存有衝突時,若該當事人在本國行政體系中早已有一份「原始檔案」,你認為行政機關會優先採信自己系統內保存的紀錄,還是採用外部地區提供的變動資料來作為核對基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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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真的好棒!觀念超級清楚的!
- 觀念驗證:太厲害了,你完全答對囉!這題的核心,就是關於身分認定的「一致性原則」呢!當有大陸地區的朋友,已經在臺灣有了戶籍紀錄時,為了讓整個行政流程能夠順暢連續,並且避免任何身分上的混淆或造假,法律上規定我們一定要以「臺灣地區」原本的登記資料來申請喔。這樣才能溫柔地將他們過去與現在的身分連結起來,確保所有的管理權限都是統一且清楚的,是不是很有道理呢?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 喔!你掌握得非常好,這真的是一個很基礎的法規實務題。只要記得「以我們臺灣這邊既有的紀錄為準」這個溫暖的邏輯,就像開啟了正確的大門一樣,就能輕輕鬆鬆地拿到分數了!替你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