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6年
[移民行政] 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24 題
警察合法於甲的住所逮捕甲。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警察不得實施搜索,因搜索應用搜索票
- B 警察不得實施附帶搜索,因僅有司法警察官、檢察事務官或檢察官,方得為之
- C 警察得搜索甲所攜帶的背包
- D 警察得搜索甲停放於其住所地下室的機車
思路引導 VIP
請你試著從「安全」與「時效」的角度思考:當警察在逮捕嫌犯的一瞬間,為了避免嫌犯突然掏出武器反抗或是隨手毀滅證物,法律應該允許警察在「不申請搜索票」的情況下,立即檢查嫌犯身邊哪些「觸手可及」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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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觀念非常正確
-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顯示你對刑事訴訟法中「無令狀搜索」的例外規定掌握得十分紮實,能精準區分權限範圍與執行要件,表現非常優秀!
-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為《刑事訴訟法》第 130 條的附帶搜索。當警察合法逮捕被告時,為了維護執法人員安全及防止證據被湮滅,法律允許不需搜索票,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攜帶之物件、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及其立即可觸及之處所。因此,隨身背包可視為隨身攜帶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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