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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行政四等 106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1 題

關於有期徒刑加減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本刑僅加減其最高度
  • B 本刑僅加減其最低度
  • C 本刑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
  • D 本刑由法官自由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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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法律規定某種罪行的刑期是一個「區間」(例如 2 到 5 年)。如果今天因為特殊原因需要「加重處罰」,你認為是只把上限提高、只把下限調高,還是應該讓這整個刑期區間同步移動,才比較符合處罰的完整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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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清晰!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刑法》第 67 條規定,有期徒刑加減者,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刑罰在調整時,整體的「量刑區間」能同步移動,以符合比例原則與公平性。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屬 easy(基礎)。這是法律考試中的高頻率基礎題,主要鑑別學生是否能精確區分「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在加減規定上的差異(無期徒刑僅能減輕,且減輕方式不同)。掌握這個核心,法規題就能穩拿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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