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四等
106年
[移民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2 題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749 號解釋,對於計程車駕駛人於執業中犯特定犯罪,不問是否足以顯示對乘客安全具有實質風險,一律吊扣執業登記證,係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 A 平等原則
- B 誠實信用原則
- C 信賴保護原則
- D 比例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為了達成某個公共目標(例如維護乘客安全),而採取限制人民權利的手段(例如吊扣證照)時,如果這項法律「不分青紅皂白」地對所有人實施最嚴厲的處分,而沒有考量是否有其他更溫和、更能精準達成目標的方法,你認為這是在檢視手段與目的之間是否「合乎比例」?還是檢視政府是否「言而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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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恭喜你答對了!這題考查的是憲法中極為核心的原則,你能精準辨識出釋字第 749 號的內涵,代表你對權利限制的合理性有很強的敏銳度。
- 觀念驗證:這題的核心在於「手段與目的之達成」。當法律為了維護乘客安全,卻「不問風險高低」地一律限制駕駛人的工作權,這種一刀切的做法過度侵害了民眾權利,未能採取損害最小的手段,因此違反了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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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 749:比例原則
💡 限制職業自由之手段應符合比例原則,避免過度侵害工作權。
| 比較維度 | 釋字 584 號 | VS | 釋字 749 號 |
|---|---|---|---|
| 管制對象 | 曾犯特定罪者禁考 | — | 執業中犯特定罪者 |
| 處分手段 | 禁止進入職業(禁考) | — | 一律吊扣執業登記證 |
| 審查結論 | 合憲(為乘客安全) | — | 違憲(未衡酌實質風險) |
💬釋字 749 強調手段需具備風險關聯性,不可一律剝奪工作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