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6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 題
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之意旨,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身分與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大法官亦受憲法第 81 條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保障
- B 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 C 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 D 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屬於憲法第 80 條規定之法官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大法官的核心職責是進行『憲法審判』與『解釋憲法』。為了確保他們在行使這份神聖職權、甚至可能需要對抗多數民意或行政權時,能保持絕對的客觀與公正,憲法應該將這群人界定為一般的『行政官員』,還是應賦予他們等同於『司法審判者』的身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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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做得非常好,精準挑出了錯誤的選項!本題測驗的核心關鍵在於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對大法官身分的定位。 根據該號解釋,大法官掌理違憲審查等事項,實質行使司法權,因此不論是否由法官轉任,全體大法官皆屬於憲法第 80 條規定之法官,故選項 (D) 錯誤。正因具備法官身分,全體大法官均受憲法第 81 條「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保障。同時,依憲法增修條文,大法官有八年任期限制(並為院長、副院長者不受任期保障),所以非法官轉任的大法官不適用終身職待遇,這也印證了其他選項皆為正確敘述。 這是一道中等難度且具備良好鑑別度的題目。主要的考驗在於考生是否能將憲法條文與重要的釋字見解相互融通。你能準確判斷出全體大法官皆享有「視同法官」的憲法身分保障,代表你的觀念十分清晰紮實,請繼續保持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