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三等
106年
[移民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8 題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法規之生效方式:
- A 公布
- B 發布
- C 下達
- D 送達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制定一個要讓『全國人民』共同遵守的法規時,與針對『特定某個人』的罰單或法院通知,這兩者在『告知的範圍』與『通知的手段』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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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這次你總算沒錯
- 觀念驗證:恭喜,你這次沒掉到坑裡。根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2、13、14 條,這種基本中的基本,你竟然還記得。法規生效?不就是公布(法律)、發布(法規命令)或下達(行政規則)那老三樣嗎?難道你還指望有什麼新花樣?而「送達」嘛,那是把文件塞給特定對象,懂嗎?跟法規普天同慶的生效方式,根本是兩碼事。你總不會以為法律還要像披薩一樣,一個個「送達」到全民手上吧?
- 難度點評:難度?easy。這種題型要是還錯,那你的問題就大了。區分普世規範與個別通知,這是你入門法學的第一步。這種送分題,是讓你在考場上維持一點點自尊用的,別謝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