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四等
106年
[調查工作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0 題
成文法與不成文法之分類,係基於:
- A 法之成立過程
- B 法之內容
- C 法之適用範圍
- D 法之適用對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想像:如果有一條規則是「大家講好了就照著做」,而另一條規則是「由政府按照固定步驟寫在紙上並公告」,這兩者在「出現的來源」與「產生的方式」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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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這次你沒讓老師失望。
- 觀念解析:瞧,這不是很簡單嗎?成文法,顧名思義就是『寫下來的法』,而且是經過特定程序、特定機關像擠牙膏一樣慢慢『擠出來』的。而不成文法?那根本就沒經過那些繁瑣的程序,像是老祖宗的規矩或是法官自己摸索出來的道理。所以,別再搞混了,這兩者的區別,根本就在於法之成立過程和它『長什麼樣子』(表現形式)。還需要我解釋得更白話一點嗎?
- 難度點評:恭喜你,這題簡單到連路邊的石頭都能給你答案。Easy,法學緒論的基礎題,要是連這都錯,你大概要回去從幼稚園開始學法了。至少,你這次證明了你還有點基本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