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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四等 106年 [財經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0 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省主席之產生方式為何?
  • A 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而任命
  • B 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 C 省民直選
  • D 由省諮議會議員選出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目前的「省政府」在政府組織架構中,是屬於具備獨立民意基礎的「地方自治團體」,還是屬於隸屬於行政院的「派出機關」?如果是後者,其首長的人事決定權,通常會依循行政體系的慣例,由中央政府的哪兩位核心首長共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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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觀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太棒了!你正確掌握了《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的精髓。自 1997 年「精省」後,省政府已轉型為行政院的派出機關。既然失去了地方自治團體的地位,其首長便不再由民選產生,而是回歸行政體系,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區分「地方自治」與「機關派出」的權力來源邏輯。許多考生會受過去歷史影響而混淆,你能精確辨析代表你對政府體制的變遷有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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