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四等
106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 題
下列何者非屬表現自由之範疇?
- A 集會自由
- B 遷徙自由
- C 言論自由
- D 講學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這些選項中,哪些是為了讓你的「想法或意見」被他人知道?而哪一個權利只是單純關乎「你的身體從 A 點移動到 B 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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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判斷非常精確!
- 觀念驗證:表現自由(Freedom of Expression)的核心在於將「內心的思想或意見」傳達於外,包含(C)言論、(D)講學、出版,以及集體形式的(A)集會。而(B)遷徙自由屬於「身體空間移動」的自由,本質上是身體權的延伸,與思想表達無涉,因此正確。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它測驗憲法基本權的分類邏輯。只要能區分「精神活動的傳播」與「物理空間的位移」,就能輕易選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