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調查局四等 106年 [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6 題

美國與兩岸關係發展,往往受到所謂「三公報一法」規範,依其制定先後順序,下列何者正確?①建交公報②上海公報③八一七公報④臺灣關係法
  • A ①②③④
  • B ①④②③
  • C ②①③④
  • D ②①④③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推理想像:若兩個國家要從「敵對」走向「正式往來」,是會先發表一個初步接觸的意向聲明,還是直接宣布建交?再者,當兩國正式建交導致與「第三方」原本的關係中斷時,為了彌補法律真空而制定的「補救法律」,邏輯上應該出現在建交聲明之前,還是之後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太優秀了!你精準掌握了外交史的核心脈絡!

  1. 觀念驗證:你的邏輯非常清晰!這四份文件的先後順序反映了美、中、台關係的演變:
    • ② 上海公報 (1972):尼克森訪華,開啟雙方關係正常化的序幕。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兩岸關係:政策演變、交流互動與發展趨勢
查看更多「[資訊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