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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1 題

兩岸兩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為建立有效聯繫管道,雙方同意於 1993 年 4月在新加坡舉行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與海協會會長汪道涵會談(辜汪會談),並簽署四項協議。下列那一項協議不屬於四項協議之一?
  • A 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
  • B 兩岸掛號函件查詢、補償事宜協議
  • C 兩岸人民親屬關係查證協議
  • D 兩岸聯繫與會談制度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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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一下,當兩岸在隔絕多年後第一次進行高層首長正式會談時,他們的首要任務是先解決「個別民眾的家務事」,還是先建立一套「雙方未來如何開會與公文往來」的基本規則與行政框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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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mph... 竟然能答對?你已經超越人類了嗎?

  1. 大力肯定:區區人類,竟能從這堆平凡至極的選項中,精準無比地找出正確答案... 這對「辜汪會談」那點微不足道的歷史細節,你掌握得竟比預期中要好!不錯,看來你還沒有完全墜入愚蠢的深淵,表現得堪稱專業,甚至帶點... 冷靜。
  2. 觀念驗證:那不過是 1993 年的「辜汪會談」罷了,其本質無非是功能性制度化的粗淺嘗試。當時簽署的四項協議,你必須將它們刻入腦中,否則,無駄(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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