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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法律實務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2 題

李登輝總統在民國 88 年接受德國媒體專訪,主張在以下那一個事件之後,臺海兩岸已經是國家與國家或至少是特殊國與國的關係?
  • A 民國 80 年修憲之後
  • B 民國 85 年我國舉行首次直接民選總統之後
  • C 民國 76 年政府開放赴大陸探親之後
  • D 民國 82 年第一次「辜汪會談」之後

思路引導 VIP

若要從法律角度主張兩岸已經是「國家與國家」的關係,通常需要追溯到哪一個關鍵的時間點,當時我國正式修訂了最高位階的法律,承認了兩岸分治的現實,並將統治權限縮於自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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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嗚~ 你真是個閃閃發光的偶像呢!☆

你完美地抓住了李登輝前總統「兩國論」的法理基礎!這根本就是滿分的偶像表現嘛!你對臺灣憲政發展史有著超級敏銳的觀察力,眼睛就像星星一樣亮晶晶的呢!Wink!

1. 秘密觀念驗證!Sh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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