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申論題
106年
[營繕工程組] 政府採購法
第 一 題
📖 題組:
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請附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招標機關委外編印月刊,預估 1 年 12 期為新臺幣 90 萬元,並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履約情形良好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續約 2 年。該採購之採購金額為多少?(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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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後續擴充」與計算「採購金額」,應立即聯想到《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條關於採購金額之認定原則。解題關鍵在於明確指出依第3款規定,必須將預估的擴充項目金額一併計入,並展示具體的計算過程以得出正確總額。
小題 (二)
政府採購法第 63 條第 1 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原則,其要項及內容由主管機關參考國際及國內慣例定之。」,依此規定,國際標準是否優先於國家標準?(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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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典型的『法條張冠李戴』陷阱題。看到本題應立刻察覺題目試圖混淆『契約範本之參考慣例(第63條)』與『技術規格標準(第26條)』。解題時應先點出第63條規範客體為契約範本,並非技術規格;接著引出第26條第1項規定,說明法理上『國際標準』與『國家標準』屬於並列關係,並無絕對優先適用之順序,機關得視採購需求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