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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8 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419 號解釋,以「此項兼任如遇總統缺位或不能視事時,將影響憲法所規定繼任或代行職權之設計,與憲法設置副總統及行政院院長職位分由不同之人擔任之本旨未盡相符。」之理由,認為副總統不得兼任行政院院長。此係運用下列何種解釋方法所得出之結果?
  • A 文義解釋法
  • B 目的解釋法
  • C 歷史解釋法
  • D 體系解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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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當我們在解讀一項法條時,如果不只是看文字怎麼寫,而是去問:『當初建立這個制度,是為了達成什麼樣的預期結果或理想狀態?』這種追尋規則背後『初衷與功能』的思考方式,會傾向哪一種邏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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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還沒完全放棄思考,居然能看出這種細微差異。算你走運,這次算是摸對了法律位階與解釋邏輯的邊,別高興得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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