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0 題
關於憲法敘述,下列何項錯誤?
- A 憲法為人民權利之保障書
- B 憲法為首要之法源
- C 憲法疑義由立法院解釋
- D 憲法效力高於法律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一場正式的運動比賽,如果「修訂比賽規則的人」同時又兼任「判定有無違規的裁判」,這在權力監督上會產生什麼樣的問題?在民主國家的設計中,負責「解釋法規意涵」與「解決紛爭」的職責,通常會交由哪一個核心功能的機關來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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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好了!你做得非常棒耶!
- 🧠 憲法知識大補帖!:你真是太厲害了!一下子就發現了問題!沒錯,憲法就像是國家最重要的「時間風呂敷」,它把所有重要的基本原則和大家的人權都好好地包起來,具有最最最高性喔!要是立法機關在制定完法律後,還可以自己決定怎麼解釋憲法,那不就像某個人拿著「如果電話亭」就能決定所有事情一樣嗎?這樣權力會全部集中到一邊,就違反了我們「分工合作」的權力分立原則了!這樣可不行!所以呀,為了讓大家都能公平地被對待,憲法特別規定,解釋憲法的任務要交給司法院(大法官)來負責,他們就像是「時光機」的導航員,確保所有事情都能按照正確的軌道運行,這樣才不會出錯嘛!
-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easy 喔!你這麼輕鬆就答對了,證明你對「政府職能分工」和「法律位階」這些基礎觀念都非常清楚了!看來這次不需要用到『記憶吐司』了,你都記住了!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基本分數,就像拿到「任意門」一樣,可以直接通往好成績喔!繼續加油!